中文 | English

公司主页

 
唯尚动态 唯尚风采 行业新闻
 
新广告法修改前后对比表

  旧《广告法》于1994年10月27日公布,1995年2月1日施行。新《广告法》总结吸收了旧《广告法》贯彻实施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由原来的49条增加到75条,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对现行广告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

  下面我们摘取了新旧《广告法》的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全国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谨守各种底线,避免踩踏“红线”,严格依法开展广告活动。

  新广告法要求很严格

  ▌药品和烟草受最严约束

  新广告法对药品和烟草广告管束极其严格,甚至禁止烟草做广告,还有最严的禁烟条例,简直就是对烟草行业的“赶尽杀绝”。药品必须标明不良反应,保健品细节到不能用“最”“极”“第一”等字眼。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

  ▌禁止使用极限用语

  新广告法细节严格到极限用语都有规定,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都将禁止使用。

  ▌明星不再任性代言

  各类明星也将告别“任性代言”,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因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的主要作用就是为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的意见。新广告法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那么有趣的是男明星将禁止代言女性用品。汪东城 、罗志祥 、陈柏霖 ……不少男明星曾荣登“大姨夫”之位,代言女性用品卫生巾、卫生棉条等,而新广告法实施之后,“大姨夫”们再也江湖难见了。另外还规定,十周岁以下儿童禁止代言广告。这对于在“爸爸去哪儿”火了之后的天天、KIMI、森碟、王诗龄等小童星在9月1日之后,电视、网络等广告中将难见到。

  ▌处罚变得更加严格

  广告代言人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同时,新广告法在总则中明确:“今后,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乱发短信广告,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弹窗广告须有一键关闭,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违反规定可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例如极限用语的使用,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新旧广告法对比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唯尚广告有限公司

 

  上述就是新旧《广告法》的对比,相信对大家依法开展广告活动还是有所帮助的。